依法治渔,直播依法兴渔。销售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明文规定,野生鱼荥执法人员多方宣传“销售、经男收购在禁渔区、被罚禁渔期内捕捞的直播渔获会受到相应处罚”,但仍有市民投机取巧,销售选择在视频直播软件中销售野生鱼类。野生鱼荥 网络不是经男法外之地,任何违法行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被罚严惩。 案情回顾: 直播卖鱼 冯某被罚款 3月5日,直播荥经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销售有人在禁渔期刚开始就使用地笼网、野生鱼荥粘网等禁用渔具捕鱼,经男并通过某网络直播平台非法销售野生鱼。被罚 荥经县渔政监察大队与公安部门立即开展联合调查,最终,查明了该直播软件的注册和使用者为冯某,男性,身份证住址为四川省荥经县新添镇新添村。 3月12日,荥经县渔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会同新添镇派出所干警,前往新添镇下坝村5组冯某家中进行调查取证。经现场检查(勘验),查明冯某家中环境和举报中视频环境一致。 3月28日,荥经县渔政监察大队依法询问了当事人冯某。依法查明冯某通过网络直播平台上传捕鱼视频和野生鱼销售信息,通过网络直播平台销售野生鱼共计2公斤,微信平台收款,获得违法所得共计三百二十元。 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对冯某做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三百二十元,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人民币六百四十元,罚没款总计九百六十元整。 以案说法: 非法捕捞、销售、收购野生鱼 或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在禁渔期(区)非法捕捞、销售、收购野生鱼类,会受到哪些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特别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重处 本案中的冯某不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还明目张胆地在网络直播平台中售卖,公开捕捞视频,全然不顾禁渔期(区)的各项禁令,更是把网络当成法外之地。 “我们将通过网络、摸底、抽查等多种途径打击非法捕捞。”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管理站副站长瞿炼石说,希望市民严格遵守禁渔制度,不要将网络当成法外之地,更不要以身试法。 此外,我市于今年1月起实施的《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也提到了在禁渔期(区)进行非法捕捞的,将受到重罚。 “诸多的禁渔期(区)明文规定,只为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希望广大市民不要为了一些蝇头小利,以身犯险。”瞿炼石说,禁渔期(区)禁止一切渔事活动,不管是哪种类型和方式的捕捞行为,只要违反相关规定,必将会受到重处。希望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行为,共同加入到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行列,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行为,共同维护天然水域生态环境。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郑瑶
依法治渔,直播依法兴渔。销售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明文规定,野生鱼荥执法人员多方宣传“销售、经男收购在禁渔区、被罚禁渔期内捕捞的直播渔获会受到相应处罚”,但仍有市民投机取巧,销售选择在视频直播软件中销售野生鱼类。野生鱼荥
网络不是经男法外之地,任何违法行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被罚严惩。
案情回顾:
直播卖鱼 冯某被罚款
3月5日,直播荥经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销售有人在禁渔期刚开始就使用地笼网、野生鱼荥粘网等禁用渔具捕鱼,经男并通过某网络直播平台非法销售野生鱼。被罚
荥经县渔政监察大队与公安部门立即开展联合调查,最终,查明了该直播软件的注册和使用者为冯某,男性,身份证住址为四川省荥经县新添镇新添村。
3月12日,荥经县渔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会同新添镇派出所干警,前往新添镇下坝村5组冯某家中进行调查取证。经现场检查(勘验),查明冯某家中环境和举报中视频环境一致。
3月28日,荥经县渔政监察大队依法询问了当事人冯某。依法查明冯某通过网络直播平台上传捕鱼视频和野生鱼销售信息,通过网络直播平台销售野生鱼共计2公斤,微信平台收款,获得违法所得共计三百二十元。
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对冯某做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三百二十元,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人民币六百四十元,罚没款总计九百六十元整。
以案说法:
非法捕捞、销售、收购野生鱼
或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在禁渔期(区)非法捕捞、销售、收购野生鱼类,会受到哪些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特别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重处
本案中的冯某不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还明目张胆地在网络直播平台中售卖,公开捕捞视频,全然不顾禁渔期(区)的各项禁令,更是把网络当成法外之地。
“我们将通过网络、摸底、抽查等多种途径打击非法捕捞。”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管理站副站长瞿炼石说,希望市民严格遵守禁渔制度,不要将网络当成法外之地,更不要以身试法。
此外,我市于今年1月起实施的《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也提到了在禁渔期(区)进行非法捕捞的,将受到重罚。
“诸多的禁渔期(区)明文规定,只为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希望广大市民不要为了一些蝇头小利,以身犯险。”瞿炼石说,禁渔期(区)禁止一切渔事活动,不管是哪种类型和方式的捕捞行为,只要违反相关规定,必将会受到重处。希望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行为,共同加入到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行列,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行为,共同维护天然水域生态环境。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郑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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